政府有權限制醫事人員出國?律師憂:為防疫拋棄法治原則

▲武漢肺炎疫情肆虐多國。圖為近日因有住客確診武漢肺炎,而遭封鎖、檢查的西班牙加納利群島觀光飯店 H10 Costa Adeje Palace Hotel 。(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武漢肺炎疫情肆虐多國。圖為近日因有住客確診武漢肺炎,而遭封鎖、檢查的西班牙加納利群島觀光飯店 H10 Costa Adeje Palace Hotel 。(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除非經過報備者,擬限制醫事人員出國」。消息一出引發外界質疑,但陳時中今( 4 )日仍重申,現行《醫師法》、《醫療法》、《傳染病防治法》等等都可以做為法律依據。對此,律師林智群直言,以法律人的角度,「這個決定是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智群律師今晚在臉書發文,點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擬限制醫事人員出國一事。列出幾點想法:

1. 以法律人的角度,這個決定是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

2. 如果法律規定沒有很明確寫「可以限制醫療人員出國」,那行政機關有權利這樣做嗎?林智群律師直言自己認為不行,因為很明顯的違反了法律明確性原則跟法律保留原則。

3. 今天如果行政機關為了保留醫療能量,限制醫療人員跑去其他國家(中國、義大利或伊朗)賺錢,那是可以限制的;但對全部的醫療人員都限制?不管他去度假還是看小孩都不行,那就欠缺關連性,是沒辦法通過法律保留原則的!

4. 我們限制一個被告出境,都還要法院下裁定,為什麼限制上萬醫護人員出境,連行政處分都不用下,連行政處分書都不用送達給每個醫療人員,他們就不能出境了!國家公權力可以做到這種程度嗎?可以因為行政目的而對其憲法明文保障的遷徙自由加以限制嗎?

5. 最後更嚴重的是,對這些醫療人員進行限制,並沒有寄送處分書給他們,他們不服氣,還真不曉得要找誰救濟!等於是司法權沒辦法介入,雖然防疫至上是全民共識,也有正當性,但如果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變成一般法治原則都要拋棄的話,其實我們也付出很大的法治代價!

林智群律師最後也提出解方,就是由總統頒佈「緊急命令」,再由國會追認效力。林智群律師更強調,「除了這個之外,我想不出其他方法可以解套」。(編輯:倪浩軒)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