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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口基金人權顧問費爾莫威爾森(EmilieFilmer-Wilson)表示,這項報告檢視女性醫療權、女性在避孕方面是否有自主權,以及能否拒絕性行為等3大問題。根據57個國家的調查資料,僅有55%的女性在這3大問題上給予正面答覆。
費爾莫威爾森告訴湯森路透基金會(ThomsonReuters Foundation):「女性若在這3項領域都能自主決定,就視為有被賦權。」
報告也指出,每10個國家中就有一個國家的女性必須結婚後才能享有孕婦的健康照護,超過25%的國家對於避孕都有年齡限制且要求婦女須取得丈夫同意才能進行墮胎。
費爾莫威爾森分析,影響婦女決定能力的因素包括教育程度、結婚時年齡及丈夫的意見。她認為,這對一般大眾來說,「是一項警訊」;推動女性賦權仍需更多努力。
2030年之前達到性別平等是聯合國於2015年為了因應貧窮與衝突等社會問題而設定的全球目標之一。(譯者:侯姿瑩/核稿:劉學源)10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