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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是住在新北市年約50歲的廖姓女子所為,廖女坦承該貼文是聽他人傳聞,未經查證就張貼,對於造成民眾恐慌感到非常懊悔;全案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刑法妨害名譽罪嫌送辦。
警方提醒,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查實疫情資訊時,切勿任意散播、轉傳,應先向疾管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查證內容是否屬實,以免影響全國防疫資訊正確性。
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最高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方沛清)109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