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母另主張,盧男曾連續數日,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死了沒」、「滾出我們盧家」、「你去死拜託你」等訊息,導致她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進而聲請通常保護令獲准,請求法院判決小兒子賠償20萬元。
承審法官認為,盧母將近60歲,面對小兒子推打及持掃把作勢追擊並口出「揍你揍到住院」等惡害通知,心中勢必感到相當恐懼與無助。
法官認為,盧男連續主動發送詛咒訊息給母親,以台灣倫常觀念,一般民眾對於表達「詛咒」、「死亡」多有顧忌,而直接表達咒詛他人死亡之意更屬避諱,遑論盧母為高齡老人,收到親生小孩的詛咒訊息,內心痛苦與恐懼當屬甚鉅。
判決書指出,盧男顯已侵害母親免於恐懼的意思自由權利,使母親內心持續瀰漫死亡詛咒的恐懼,判盧男賠償母親非財產上損害新台幣12萬元。
另方面,盧男的胞兄以遭盧男毆打為由起訴求償,法官則判盧男賠償胞兄5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9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