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從口入 彰化縣食品業者強制佩戴口罩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彰化縣衛生局宣布所有食品營業場所的工作人員應全程戴口罩,4月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將開罰。(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4.14)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彰化縣衛生局宣布所有食品營業場所的工作人員應全程戴口罩,4月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將開罰。(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4.14)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

2019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截至109年4月13日國內累計393人確診,為防止社區可能潛藏未就醫或無症狀之感染者,引發社區感染風險,彰化縣衛生局今(14)日宣布4月14日起,所有食品營業場所之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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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派員勸導食品營業場所之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4.1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要求夜市、傳統市場等攤商和消費者應全程佩戴口罩,強制規範對象並非涵蓋所有餐飲業,為防止社區可能潛藏未就醫或無症狀感染者,引發社區感染風險,彰化縣加強防疫,要求包括飲料店、小吃店、超市等所有食品營業場所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民眾一日三餐都離不開食品業,為了防止餐飲業相關製程與販售營業鏈等場域,出現飛沫傳染疫情的風險,經由進行風險控管評估後,認為全民要有長期抗疫與防疫的意識,應「全程」佩戴口罩。

彰化縣衛生局宣布,即日起所有食品營業場所,包括餐飲業、冷飲店、小吃店、烘焙業、超商、超市、大賣場及傳統市場攤商等食品販賣業之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一般口罩即可,如布口罩、紙質口罩、活性碳口罩、海綿口罩等),即日起為期一週的勸導期,4月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食品衛生科長林毓芬表示,戴口罩主要是要防止飛沫傳染,工作人員戴一般口罩即可。(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4.14)

彰化縣食品衛生科長林毓芬表示,戴口罩主要是要防止飛沫傳染,工作人員戴一般口罩即可,如布口罩、紙質口罩、活性碳口罩、海綿口罩等即可,即日起為期一星期勸導期;食品業者工作時若手部不小心觸碰到口罩的外層,就要立即洗手,以防止受污染的手部再觸摸其他的地方,也建議民眾在用餐高峰時間,可考慮外帶,以降低病毒傳染機率。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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