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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姜2女步出楊女住處又於南台路195巷口爆發口角衝突並互推,造成楊女倒地四肢多處挫傷,衝突中楊女打電話向其友人黃姓男子求援,黃男趕到即徒手毆打姜女臉部,造成她臉部挫傷,鼻血直流,無生命危險,姜女不願就醫;楊女經送醫也無生命危險。
警方隨後據報趕到,平息現場衝突,並將姜女、曾男、黃男帶回偵辦,楊女則待她出院後再行偵訊,全案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傷害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本案肇因友人相聚酒後口角爆發街頭肢體衝突,警方據報快速趕到制止,未讓衝突進一步擴大,傷者傷勢也不重。(編輯:李錫璋)10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