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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代表律師陳又新也提到,外送員沒有被指揮中心納入主要關注對象,沒有足夠的防護裝備,例如口罩,也沒有能力得知外送對象,是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希望防疫期間,利用防疫的法律授權,也許能強制讓這些外送公司,負起提供口罩、外送消費者資訊的責任。
針對外送員可能形成新的防疫破口,陳時中說明,先前像是長照產業,因為是服務固定對象,跟外送員不特定對象稍有不同,因此長照都有相關的準則,這方面比較上軌道,至於外送或是郵遞,跟不特定對象有接觸機會,但是居家隔離又有保密需要,目前也擬定了辦法,但實際上運作如何,因此未來為找相關的外送員還有郵局、宅配業者討論,如果可行我們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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