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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網友發文指出,這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大家都是看戲居多,提到羅志祥與周揚青兩人也還沒結婚,只是私生活精彩了點,直言「說穿了就是道德上不符合社會大眾期待」,認為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不禁疑惑羅志祥也沒有犯法,究竟是錯在哪裡?
有網友回應該貼文指出,羅志祥致命點就是「實在太高調」,指出「很多社會名流都懂玩,但是人家都在私人俱樂部助興,羅這樣實在太高調」,至於周說羅很渣,有女友還到處玩,坦言「這種話一聽就知道騙 3 歲小孩的玩意」,撇開藝人不談,路上隨便一問,也知道羅花名在外,周當然比任何人都清楚,「那為什麼在交往前就清楚知道羅的花名,卻還願意選擇閉著眼睛交往 9 年?」可能羅身上的某個優點吸引人,同時點出現實面「你喜歡帥哥,別的女生也喜歡帥哥;你喜歡名人,別的女生也喜歡名人」。
一針見血言論立刻引發網友熱議,紛紛回應「周可能以為自己可以改變羅吧」、「中肯」、「認同,她自己說原諒他很多次劈腿了,這樣還堅持拖 9 年」、「女生總是會幻想自己可以改變他,自己是他最特別的女人」、「不過羅志祥真的是很渣」。(編輯:賴詠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