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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表示,受補助對象基本上為現職駕駛人,對駕駛人相關資格條件並依實際任職從事職業駕駛情形從寬認定,駕駛人申請補助前,應先確實查核本身執業登記證是否失效,或僅是兼差性質,以免不符合申請資格。
各監理機關受理公司或個別駕駛人薪資補貼申請,於審核無誤後,原則在2個工作天內就會入帳,入帳後該筆補貼存款明細表會加註「行政院發」之文字,若有任何補貼入帳或申請問題,皆可洽詢公路總局個監理機關,以保障自身權益,目前已逾九成駕駛人提出申請,公路總局呼籲,大台北地區少數計程車駕駛人盡快完成申請。
此外,勞動部另已針對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推出三萬元生活補貼方案,如有符合該部所訂109年3月31日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下且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課稅標準等條件,均可依規定,向勞動部委託職業工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