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殺警案被告無意上訴、無力交保 已從嘉院轉送南高

▲嘉義地方法院將殺警的鄭姓被告移送台南高分院審理。(圖/記者陳惲朋攝)
▲嘉義地方法院將殺警的鄭姓被告移送台南高分院審理。(圖/記者陳惲朋攝)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殺死鐵路警察獲判無罪的鄭姓被告,經其辯護人今(4)日上午律見時表明「目前無意提起上訴」,嘉義地院今天上午又重新裁定「24小時內100萬元交保,否則具保失效繼續羈押」,經專車於10:40送達被告後,被告辯護人轉達被告及其家人意思,均表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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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院表示,因此「不再等待24小時交保時限屆滿」,且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已提起上訴,送達回證等亦齊備,本案為重大案件,已於本日下午2時40分許,依上訴程序,將全案卷證及鄭姓被告以警備車專送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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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