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電費可減免或延繳 台電今天提說明

▲台電嘉義區營業處今(7)日邀請台灣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辦座談,宣導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受疫情影響營運困難企業之電費減免與延繳措施。
(圖/記者陳惲朋翻攝)
▲台電嘉義區營業處今(7)日邀請台灣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辦座談,宣導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受疫情影響營運困難企業之電費減免與延繳措施。 (圖/記者陳惲朋翻攝)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的百工百業,政府不斷對各行各業釋出紓困作為,不只可以借貸、也可以領現金,攸關民生的台電公司也提出「受疫情影響營運困難企業之電費減免與延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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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嘉義區營業處今(7)日邀請台灣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嘉義辦事處主委邱鴻珍、理監事、顧問、委員及代表等人舉行座談會,會中主要宣導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受疫情影響營運困難企業之電費減免與延繳措施。

台電嘉義區營業處謝義隆處長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在今年3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適用對象以產業、事業或機構為主,有申報或查課營業稅者,將由財政部認定後提供資料予台電,免申報營業稅者,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用戶,將由台電公司主動依用電量認定減免級距,其餘用戶則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適用級距後,提供資料給台電,民眾免至台電申辦。

台電指出,符合延繳措施、減免電價者,低壓營業用戶不需申請,適用期間的電費單自動延緩繳費期限為4個月,「高壓以上」用戶需向台電提出申請,當期帳單即可分4期逐月繳納。

台電提醒,有關用戶電費減免及延繳措施詳情,民眾可到台電對外網站紓困專區查閱,或撥打客服專線1911,或至本公司各服務據點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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