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拿債務人討債 先綁架其好友當餌

▲台中市警察局。(圖/記者鄧力軍攝)
▲台中市警察局。(圖/記者鄧力軍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顏姓男子設計捉拿楊姓債務人,竟是先綁架楊姓債務人的李姓好友,再逼李男約出楊姓債務人見面,進而成功捉住楊姓債務人暴力討債;楊男遭顏男等多人綁架到大坑山區毆打成傷,再押至汽車旅館綑綁拘禁,翌日清晨楊男趁看守他的人都呼呼大睡時爭脫逃走,向台中市第三分局報案,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依私行拘禁罪及傷害罪判處顏姓男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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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方調查,綽號「小黑」的顏姓男子與綽號「水果」的楊姓男子有債務糾紛,顏男為了能找出楊男出面處理債務,於是與陳姓等友人想出一計,於107年5月25日凌晨先於台中市大里區綁架楊姓債務人綽號「鐵管」的李姓好友,將其上銬、矇眼押至悅萊汽旅,再逼他打手機約楊姓債務人見面雙方約於安可汽旅會面時,楊男一出面即遭一干人竄出強押上車控制行動。

李、楊兩人被押回悅萊汽旅時,綽號「鐵管」的李男突然衝撞看守他的人,並衝到汽旅櫃台請店員報案,並趁隙逃脫,跑到第六警分局報案。

顏姓男子等人認為原地不宜久留,立即將手上的楊姓債務人轉押至北屯區大坑山區,分持棍棒或徒手毆打楊男暴力討債,待天亮後再押至另一家怡達汽旅,以USB充電線困綁拘禁楊男行動。詎料,看守他的人不久即累得呼呼大睡,楊男伺機爭脫電線逃出並向第三警分局報案,警方趕至汽旅當場將顏男等人逮捕。

經過兩年的偵查審理,台中地院認為顏姓男子犯共同私行拘禁罪及傷害罪,判處顏男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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