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國歌法 鼓勵學生做「東廠、衛兵」告發侮辱國歌者

▲香港教育局局長在電台節目上鼓勵學生通報污辱國歌者。圖為 6/4 香港中學生手持燭光參加維園集會。(圖/翻攝自《香港 01 》)
▲香港教育局局長在電台節目上鼓勵學生通報污辱國歌者。圖為 6/4 香港中學生手持燭光參加維園集會。(圖/翻攝自《香港 01 》)

國際中心林孝萱/綜合報導

香港《國歌條例》將於下週五( 12 )正式刊憲生效,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在三讀通過後稱立法「不會壓縮言論空間」只要市民無公開蓄意污辱國歌,但教育局長楊潤雄上週五( 5 )卻呼籲學生做「港府的耳目」任何人若違反《國歌條例》,可以通知警方協助,另外接擔憂校園政治中立遭到破壞,學生成為東廠、紅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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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廣播電台》以「鼓勵學生做紅衛兵」為題,引述香港教育局長楊潤雄的言論,當局正在檢視需要加強哪方面學校課程範疇,令教學更能掌握得到。對於「港版國安法」,楊潤雄則回應,會等到條例落實、了解詳情後納入教學課程。

根據《國歌條例草案》,任何人如意圖、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一旦定罪將被判最高罰款 5 萬港元,以及入獄最高 3 年的刑期。根據條例,「侮辱」的行為包括:有意圖並公開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或有意發布此類國歌相關作品。

香港民主派議員認為,《國歌條例》對「侮辱」的定義不清,欠缺客觀標準,港人隨時誤墮法網而防不勝防,刑罰和其他國家相比也較為嚴厲。未來二次創作國歌的作品,或許將消失,觀看球賽時向國歌喝倒彩,推測亦會觸犯條例,對香港言論自由的限制更加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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