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開放第七航權方案:最高每週7班次

▲中國民用航空局官網公告「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國民用航空局官網公告「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9日電)中國民用航空局官網今天公告「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說明文件顯示,方案規定,外籍航空公司在海南經營客、貨運第七航權,每條航線客貨總班次每週最高分別為7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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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民航局說明文件,這項實施方案也提到,指定的外國空運企業經營第七航權航班時,在海南與中國境內的其他地點之間無串飛或中途分程權。中國民航局可根據國家和行業的宏觀調控需要,和試點評估結果適時調整試點政策。

說明文件宣稱,這項航權試點開放政策的使用主體為外國空運企業,不包括香港、澳門、台灣航空公司。

實施方案指出,外籍航空公司經其所在國指定和中國民航局確認後,按照現有規章規定,向中國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申請運行合格審定、航線經營許可、航班時刻和預先飛行計畫。

安全監管方面,方案規定,由中國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對外航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未達到安全運行要求的,按照有關雙邊航空安全協定和外航運行管理規章,採取運行限制措施。

中共中央及中國國務院1日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將在海南全島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貨物貿易自由化制度,目標是在21世紀中葉建成具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準自貿港。

第七航權又稱「完全第三國運輸權」,為容許本國航機在本國領域以外經營獨立的航線,在境外接載乘客和貨物,而不用飛返本國。即本國航機在其他兩國接載乘客和運載貨物。

第七航權並不多見,原因在於簽約國等同開放外國航空公司經營其國際航線,對本國航空公司經營的國際航線造成競爭。(編輯:繆宗翰/沈朋達)1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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