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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維俊強調「我們無意攻擊任何人,也無意與政府對抗,但與事實出入的事情,我們一定要澄清說明。」他說彰銀前任經營者(財政部)在2005年前造成財務體質多大傷害及不良資產,2005年台新金進入彰銀後,這一年就打掉596億元壞帳,也導致當年獲利標準大虧,損失很大,也因為台新出錢出力後,彰銀體質及獲利才恢復正常。
林維俊表示,「按照彰銀的說法,是把2005年台新處理前任經營者留下的「爛攤子」算在台新身上,這是嚴重誤導投資人,也可說涉嫌欺騙外資,也不是一個金融人員應該有的誠信標準。」
林維俊說明,若只看2006年至2014年12月台新失去主導權前這段時間,彰銀資產報酬率0.7%,同期間本國銀行平均資產報酬率0.43%,在銀行業很艱困情況下,台新仍交出高於同業平均水準的資產報酬率。反觀,2014年12月財政部主導彰銀經營權後,銀行業景氣復甦,平均資產報酬率0.7%,而彰銀也是0.7%,表現平平,與台新主導彰銀時期表現是不一樣的意義。
再看淨值報酬率,2006年至2014年台新主導彰銀董事會期間,銀行平均淨值報酬率6.6%淨值報酬率,但是台新團隊交出11.6%,相較2014年12月財政部主導權彰銀後,整體金融業復甦,平均淨值報酬率從6.6%上升到9.5%,但彰銀淨值報酬率則從11.6%掉到9.96%。
另就壞帳來看,林維俊強調,台新進去之後努力把逾放比壓下來了,2014年當年彰銀逾放比0.22%,可惜財政部取得主導權後,彰銀逾放比又上升至0.34%,同期間銀行業平均逾放比從0.25%,下降到0.21%,彰銀逾放比又稍惡化。
林維俊還與三商銀相比,他說不論從資產報酬率、淨值報酬率或是逾放比來看,彰銀表現都是落後其他兩家競爭者,「我們無意攻擊任何人與政府對抗,但彰銀有這些與事實出入的說法,我們必須要澄清」,結論當然是台新主導彰銀董事會時績效是好很多的,是千真萬確的。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在致詞則提到,彰銀案從去年5月23日最高法院將本案發回更審後,仍在審理中,還沒有新判決結果,但之前法院審理都是認可雙方有契約關係存在,他呼籲財政部依承諾忠實履行合約,支持台新取得彰銀的經營權,而台新也無意與政府對抗,政府若有改變政策,願意在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之下,與財政部共同協商解決,希望股東能夠繼續給最大的支持,繼續處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