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民政局勸募冷氣 議員批違法勸募

▲議員指出,民政局向宮廟進行勸募國中小學校教室裝設冷氣,公然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圖/柳榮俊攝2020.6.18)
▲議員指出,民政局向宮廟進行勸募國中小學校教室裝設冷氣,公然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圖/柳榮俊攝2020.6.18)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各國中小學校教室裝設冷氣,總經費約16億元,由於需求經費龐大,市政府動腦筋到各地宮廟,在區長交流座談會中決議洽請各宮廟熱心捐助,市議員李天生、蔡耀頡、江肇國今(18)日市政總質詢批評,此舉民政局公然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各宮廟抱怨造成財務負擔,形同「不樂之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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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生指出,今年3月18日份市府區長交流座談會中,民政局宗教禮俗科提出報告「有關中市國中、小冷氣需求經費缺口大,總經費高達16億,規劃洽各轄區較具規模之宮廟捐助」、「因北屯區需求數最大、有22間學校,民政局初期規劃洽談市區6間宮廟,每間提供100萬,合計600萬,再挑選北屯區3所國中開始辦理捐贈,亦請各區協助洽詢轄區宮廟,如有捐助意願,請報送民政局彙整」。

李天生說,該項建議經主席裁示「請各區先行協助洽詢轄區宮廟,如有捐助意願,報送民政局彙整研議」,並於5月13日行文各區公所,請公所依「台中市辦理宗教團體捐資興辨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獎勵要點」辨理,各公所則私下打電話向宮廟指定要求捐贈冷氣,希望達成上級要求。 

李天生強調,市府開會公然決議向宮廟進行勸募,已涉嫌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規定;依該條例第五條「各級政府機關 (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第七條「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應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勸募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第十三條「勸募團體應於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捐款專戶,並於勸募活動開始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李也說,各宮廟抱怨,市府今年已經先後向宮廟勸募台灣燈會、學校平版電腦、購物節及學校冷氣,由於都是臨時提出,已經造成宮廟財務沈重負擔。

蔡耀頡議員批評,市府公文雖然沒有強制力,但是造成基層公所執行困擾,各宮廟則是擔心要捐多少,如果不捐助,會不會有後續影響,希望市府站在民眾立場著想,用善良方式,讓大家在無形壓力下捐助,造福學子。

江肇國議員強調,依勸募條例規定學校可以自已辦理勸募,民政局引用的獎勵要點,並沒有將學校納入,不符規定,目前並出現宮廟相互比較要捐多的困擾,形同「不樂之捐」,市府「做對的事,卻用錯的方法」。

市府民政局表示,因今年受疫情影響,宮廟大多取消大型宗教活動,東區樂成宮於是將繞境經費捐給教育局,希望改善學校教育設備及設施;又因天氣漸熱,民眾及議員關心國中小學沒有冷氣,影響學子學習的問題。請各區公所依「臺中市辦理宗教團體捐資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獎勵要點」第4點規定,基於鼓勵轄區內宗教團體按其財力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加強社會福利及教化事業推行的原則,提供國中小學安裝冷氣經費短缺的訊息,請宮廟按其財產情形做好事,並無強迫或者勸募的行為。

台中市各宮廟基於推動公益慈善、照顧學子為目的,也都按其財產情形自行響應,民政局及區公所鼓勵宮廟捐款絕對是基於做好事、照顧學子為出發點,希望未來能帶動更多民眾或團體參與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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