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影響台人 國民黨:不應強加在台灣人身上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圖/記者陳弘志攝)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圖/記者陳弘志攝)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

6月30日中共人大常委會以全票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俗稱「港版國安法」),國民黨對此深表遺憾。有關「港版國安法」第38條規定,外人如果聲援香港或議論香港政治的內容,若涉及該法規定的罪行也可能觸法,文傳會主委王育敏1日呼籲,任何修法都應保障台灣民眾的權益,也不應該影響台灣人赴香港時受到影響,「他們沒有權利強加在台灣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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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第38條規定,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所犯罪, 適用本法。另外第36條規定,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就認為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犯罪。在香港註冊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內,實施本法規定所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國民黨今天嚴正呼籲彼岸,指出《香港基本法》原則上將國安立法授權香港自行制定,希望未來有待讓香港自行立法或修法,方符合中共當局對於香港所作「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

針對港版國安法訂立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國民黨呼籲中共當局,務必運用智慧,自我克制,不要介入香港地區國安法執法過程,更應避免干預香港地區司法獨立,使得原本「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從勉強維持雙贏走向兩方皆輸的局面,國民黨也呼籲港府和香港立法、司法機構都能堅定捍衛香港高度自治,維護自由傳統。

國民黨強調,中華民國是依據國父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所創立的主權國家,更是亞洲第一個廣受承認的民主共和國,中共應確實體認「一國兩制」在台灣沒有市場,以及中華民國已在國際上存在109年的事實,以對等協商的和平方式處理台海兩岸主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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