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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案件仍在訴訟中,在還沒定讞前,立委職權並不會因此受到影響,但如果立法院開會後,會影響報到。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這是國會改選後首次有立委遭到羈押的案例,也因為沒有先例可循,要怎麼處理這些被收押立委的權利義務,立法院也正在研討。
林志嘉指出,游錫堃院長有指示,有法依法、無法從例、無例就從嚴辦理。新的會期即將在9月1日報到,若3名涉案立委到時還在羈押中,將無法報到,後續的權利義務必須討論,可能比照傅崐萁辦理。
立法院官員表示,傅崐萁目前雖因案服刑中,但立委身分還在,沒有被解職、也沒有被褫奪公權,因此傅崐萁的歲費、公費待遇,也就是俗稱的「薪水」,以及福利、公費助理費用仍會支給,至於年終工作獎金則是按停權月數比例扣減後發給,但委員行使職權所需費用,除了「委員保險」的團體保險外,包括文具郵票費、電話費、交通費、國會交流事務費、辦公事務費等,因為已經無法行使職權,所以都被暫停。
如果這些立委在會期中被釋放,隨時都可以完成報到,報到後相關權利也可以恢復。至於涉案助理的部分,由於助理的雇主是立委,所以要看立委是否續聘,若續聘,那薪水當然是照發。
此外,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因此衍伸出臨時會、新會期時,立法院是否要「許可」法院「拘禁」立委的問題。
據知情人士表示,今(5)天早上立法院長游錫堃、秘書長林志嘉等人一起聽取了法制局初步報告,但由於臨時會算不算會期中仍有疑義,法制局正在研究《憲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由於第二次臨時會基本上將於8月17日召開,所以法制局將在14日前提出研究意見,提供院會、黨團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