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冰品、中元節食品 葡萄汁、水果各一不合格

▲新北市衛生局啟動飲「冰品及中元應景食品」抽驗專案,抽驗市面上117件飲冰品,檢驗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等衛生指標菌。(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啟動飲「冰品及中元應景食品」抽驗專案,抽驗市面上117件飲冰品,檢驗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等衛生指標菌。(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宋原彰/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啟動「飲冰品及中元應景食品」抽驗專案,抽驗市面上117件飲冰品,檢驗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等衛生指標菌,另針對祭祀、普渡供品抽驗97件,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農藥殘留及非准用添加物,結果計有1件果蔬汁及1件水果不合格。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衛生局說明,不合格果蔬汁為三重「清水糖古早味紅茶店」的葡萄汁檢出大腸桿菌群大於1,100MPN/mL(標準:1,000 MPN/mL以下),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罰鍰;另1件「全聯三重集美分公司」販售「集集紅肉火龍果」檢出農藥殘留「賓客隆0.26ppm(標準:0.01ppm以下)」,已移請供應商所轄地衛生局追查。

▲
▲新北市衛生局針對祭祀、普渡供品抽驗97件,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農藥殘留及非准用添加物。(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副局長許朝程指出,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為果蔬汁的衛生指標菌,超過標準即表示果蔬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若初驗不符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檢再不過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開罰新臺幣3萬到300萬元;農藥殘留超標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

許朝程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選擇信譽優良的供應商,並索取進貨憑證或檢驗合格證明另民眾選購飲冰品或祭拜供品時,除選購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製售之食品外,妥善保存並儘早食用完畢,切勿購買來路不明、過於鮮豔慘白或有刺激味的產品,蔬菜水果食品烹調食用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有效去除殘留的農藥,以確保食用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