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案偵查終結 2兇嫌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

▲高雄橋頭捷運站旁今年四月驚傳桶屍案,橋頭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妨害自由、傷害致死、損毀屍體罪嫌起訴兇嫌。(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高雄橋頭捷運站旁今年四月驚傳桶屍案,橋頭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妨害自由、傷害致死、損毀屍體罪嫌起訴兇嫌。(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今年四月發生在高雄市橋頭捷運站旁空地的桶屍案,死者為失蹤6年的61歲林姓婦人,因盤讓卡拉OK店糾紛遭吳姓男子及熊姓女子殺害後,塞進塑膠桶埋在空地內,直到埋屍地點進行整地,全案因此曝光,橋頭地檢署今(20)日偵查終結,依妨害自由、傷害致死、損毀屍體罪嫌起訴吳、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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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發現,死者55歲林姓婦人住在高雄市鳳山區,6年前離家出走後,就與家人斷聯繫;警方四處訪查,並調閱林婦資料,驚覺她從2014年12月被家人報案失蹤後,就完全沒有健保就醫、銀行帳戶提存等紀錄,形同「人間蒸發」,辦案人員大膽推測,她可能離家不久就遇害。

檢警又交叉比對林婦生前人際關係,發現她失蹤前曾想盤讓自己經營的卡拉OK店,吳男(45歲)及其當時女友熊女(53歲)有意接手,雙方接洽,不過因盤讓破局,過程中與吳姓男子、熊姓女子引發爭執,慘遭狠毆喪命;凶嫌兩人為掩蓋屍臭,將屍體裝桶、倒入鹽酸,企圖滅屍,沒想到毀屍不成,反而完整保全屍體。

吳男與其當時女友熊女堅稱沒有殺人意圖,是怕林婦報警才想載遠一點再放走,不料她中途突然傷重斷氣,還辯稱發現林婦死亡時,有替她做人工呼吸;檢察官會同法醫驗屍,發現林婦肋骨有骨折,且肋骨旁肌肉組織有壓砸傷,有客觀足以證明他們可能確實曾對死者做人工呼吸。

法醫解剖報告指出,林婦喉嚨甲狀軟骨有骨折,四肢及身體等多處部位也有骨折或挫傷等傷勢,肌肉細胞嚴重破壞崩解,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而死亡;檢察官認為,死者身上重要部位無立即明顯足以致死的致命傷,難認吳、熊毆打林婦時,就有殺人犯意。

全案偵結,依妨害自由、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罪嫌起訴吳、熊,又因兩人互相推諉責任,犯後態度不佳,就傷害致死部分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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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