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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金管會認為,大同和華映刻意作為,違反證交法不得隱匿,因此將大同和華映案送辦,而台北地檢署今日以涉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起訴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與其他共5人。
12:19更新大同回應如下
「有關於華映科技承諾事項未揭露遭北檢起訴案,華映公司對於金管會、證交所及承辦檢察官等機關各項函詢皆已提出事證詳加解釋說明,承諾事項是否應揭露或應如何揭露,華映公司均已遵循國際會計準則辦理。本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僅為華映公司董事一員,在此情況下,本公司董事長仍被起訴,本公司甚表遺憾與不解。待收到正式起訴書明瞭事證理由之後,再與律師研議依法救濟維護本公司及董事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