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意圖在美製造手槍未遂 遭士檢起訴

▲孫安佐依製造手槍未遂罪遭起訴,恐面臨最高7年徒刑。(圖/資料照)
▲孫安佐依製造手槍未遂罪遭起訴,恐面臨最高7年徒刑。(圖/資料照)

記者翁新涵/綜合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2018年3月在美國賓州,被控恐怖威脅等罪,遭關押服刑238日後,同年12月10日遭美強制遣返出境,而且終生不得入境美國,隔天晚上孫安佐返台,遭刑事局幹員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帶往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經過近2年的偵查,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最重恐面臨7年有期徒刑。孫安佐目前遭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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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起訴內容指出,2018年1月,剛滿18歲的孫安佐在美國境內,透過網路購買9mm口徑的格洛克手槍滑套、覆進簧、槍管以及其他廠牌的手槍零件,並於同年3月26日遭同學檢舉,他要在5月1日持槍朝學校射擊,警方之後在寄宿家庭內,也查獲手槍零件以及1607發子彈。

▲▼孫安佐2018年12月遭美強制遣返出境,回到台灣。(圖/資料照)
▲▼孫安佐(中)2018年12月遭美強制遣返出境,回到台灣。(圖/資料照)
▲▼孫安佐2018年12月遭美強制遣返出境,回到台灣。(圖/資料照)
對此,孫安佐經賓州檢察官起訴恐怖威脅罪、持有犯罪工具,之後服刑238日遣返台灣,回台之後,孫安佐告訴士林檢察官,他知道組裝不起來,因為還需要特殊零件,不知道美國警察是怎麼組裝起來,而辯護人則稱購買的槍枝零件,尚未達實行製造的未遂階段,僅單純持有零件,並否認犯罪。

不過起訴內容指出,孫安佐的學生簽證並不允許購買槍枝,他卻在2018年1月起,陸續在網路上購買槍枝零件,目的是要組合成一把手槍,已屬製造行為,但因未扣得完整的手槍,因而以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士林地檢署也指出,孫安佐涉犯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原本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因未遂犯可減半,因此本刑為3年半起跳;另美方法院是依恐嚇及持有槍彈判刑238日,與今天起訴「未經許可製造手槍」罪名不同,後續孫安佐若判刑確定,將不能折抵238日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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