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大師犯罪定讞仍任教 教育部、教評會成紙老虎

▲國立宜蘭大學學生會與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學生今(25)日赴教育部陳情,抗議前所長謝宏仁因濫用職權定讞後仍未被解聘。(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08.25)
▲國立宜蘭大學學生會與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學生今(25)日赴教育部陳情,抗議前所長謝宏仁因濫用職權定讞後仍未被解聘。(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08.25)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國立宜蘭大學學生會與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學生今(25)日赴教育部陳情,抗議前所長謝宏仁因濫用職權,遭判決「業務侵占」、「業務登載不實」,宜大所級、院級教評會均決議解聘,但校級 教評會卻遲遲不做決議,甚至要求從第一級所級教評會「重審」,呼籲教育部應審議程序並積極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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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大學生會會長張世傑表示,謝宏仁卸任前以假報廢,真侵占的名義,獨吞所上約五分之一總價值約2百萬元儀器,同時為了所長選舉偽造公文和紀錄,經由建研所送送司法調查,經地檢署起訴後,建研所及工學院在一個月內做出解聘決議,提案至校教評會,但學校一直以程序理由延宕,即便開會也都拒絕用投票決議,認為應採共識決。

謝宏仁在2019年4月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偽造文書等罪遭起訴,同年7月便陸續通過所級、院級教評會,並成立校級教評會,但後續血遭校方持續延宕,教育部前後6次發函宜大表示,「基於維護學生受教權及教師紀律,教師因涉刑事案件於未判決確定前,學校應本於權責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但校方並未理會。

建研所學生代表劉又瑄痛批,系所、學院通過解聘決議一年多了,但校方不斷用各種理由及行政程序遲遲不投票、無視教育部多次來函及規定,犯罪教師都判刑定讞了,校方再以程序不清及教師新法上路為由,要求退回從系所重來。

 劉又瑄指出,謝宏仁甚至曾在校教評會開會之前對外表示,「你們知道我有後台,我為什麼要離開學校?」,連學校高層也在各種場合中指控學生都是受人指使,劉又瑄質疑,「難道為了圖謀己利可以不擇手段?只要後台硬、會說謊、有關係就沒關係?」台灣高教環境成為藏污納垢、官官相護的庇護所,教育部作為最高主管單位,「放任國立大學濫用大學自治你要不要管?」

▲高教司科長賴冠瑋收受陳情表示,教育部已經在12日再度發函給宜蘭大學,請宜大的校教評會應該依照教育法規定審理。(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08.25)
▲高教司科長賴冠瑋收受陳情表示,教育部已經在12日再度發函給宜蘭大學,請宜大的校教評會應該依照教育法規定審理。(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08.25)

對此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賴冠瑋收受陳情表示,教育部已經在12日再度發函給宜蘭大學,請宜大的校教評會應該依教育法規定審理,儘速審理後回報給教育部,部內再協助檢視是否有程序問題或是其他違規的地方,教育部不會越過大學端進行個案認定,但是事後的法律監督是一定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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