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台灣優先 綠營立委提出「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草案

▲立法院本會期成立修憲委員會,為了推動台灣優先,民進黨「正國會」立委推出「邁向正常國家化」修憲草案。(圖/記者林調遜攝,2020.09.30)
▲立法院本會期成立修憲委員會,為了推動台灣優先,民進黨「正國會」立委推出「邁向正常國家化」修憲草案。(圖/記者林調遜攝,2020.09.30)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修憲開跑!立法院本會期成立修憲委員會,屬於「正國會」派系的民進黨立委今(30)日提出「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草案,修憲範圍在民進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架構之下,重點包括,憲法不以統一為前提、領土為憲法效力所及、廢省、地方制度、數位發展、國家安全、台灣優先以及國家象徵。立委陳亭妃指出,草案的討論過程前後花了3個月,草案沒有涉及任何統獨議題,只是把符合現況的狀態放入憲法增修條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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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部份,陳亭妃說,現行條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修正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因為「國家統一」已經不符國家治理的現狀,在終止動員戡亂、總統直選之後,台灣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統綱領已經是一個歷史,不應還留在憲政體制中,要把憲法變成一個符合現狀的憲法。

另外,增列第13條「國旗、國歌、國徽應以法律明定之,不受憲法第六條規定之限制」。陳亭妃說,這次修憲沒有要更改國旗、國歌、國徽,希望統派不要再扣帽子。只是希望國旗、國歌、國徽以法律來另訂,不要每次遇到這個議題,就要拿到憲法層級來討論。

在台灣優先方面,立委余天說,第10條條文最後面新增第14項「國家應優先以『台灣』之名義進行涉外事務,加入國際組織、參與國際活動,並善盡國際人道援助之責任」。

在領土部分,立委陳歐珀說,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的領土,文字改為「範圍為憲法效力所及地區」,以符合現狀。

對於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立委黃秀芳、莊競程說,現在已經廢省,沒必要保留省政府層級,且納入六都直轄市,以切合實際。

對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立委陳秀寶說,要兼顧數位發展跟國家安全,加入「基於國家安全、社會公義與永續發展」、「經濟、科學技術發展及資通訊科技之應用」、「避免境外敵對勢力之干預」等文字。

今年5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案,擬將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中「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修正為「國家發展之需要」,但引發爭議,而後蔡易餘自己撤案。

這份「邁向國家正常化」的修憲草案同樣也包含蔡易餘先前的提案內容,會不會引發爭議?對此,陳亭妃說明,這次不是針對單一條文的提案,而是完整的草案。本會期修憲委員會成立,提案會進入委員會,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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