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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隨後指出,蔡政府宣布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後,被下廣告的不只科學人,還有其他網路媒體、電視台,且其中最難查的,是近年才興起的網紅、數位媒體,「數位廣告從2016年的7.24億,到2019年27.83億,這些廣告就像科學人一樣不容易查,出狀況的主要也都在這,在臉書、IG、PTT、Dcard,你們要與時俱進,審核政府機關是不是按照預算法走,如果不能與時俱進,難怪政府這麼囂張,明顯違反預算法。」
陳瑞敏表示,早在2011年開始,就有立委注意到預算使用不符合名目,審計部行文給行政院過,行政院也表示在新興媒體投放廣告,會符合預算法62條之1,廣告要明顯標示,不能置入性行銷,且要註明出錢下廣告的政府單位。
林為洲隨後要求陳瑞敏要回去查去年有哪些廣告不符合預算法規範,陳瑞敏則回答「會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