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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指出,像她目前也不會有想要生小孩的衝動,如果結婚同居了,應該會想養隻貓或狗就好,婚姻二字不過就是在配偶欄加上一個名字罷了,好像沒有什麼實際上的束縛,因此她也提問「這樣看來好像找不到要結婚的理由或者好處,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疑婚嗎?結婚到底可以證明什麼?」
許多網友也紛紛回應,「省得互相綁手綁腳,還要處理一堆事」、「我還蠻同意的,感覺真的不需要」、「沒有要生孩子的話,不結婚也是不錯的選擇」、「結婚就多了那張紙」、「他們這樣結不結根本沒差,結婚是需要衝動的」、「如果遇到爛婆家真的倒霉」、「如果感情要靠一張紙維持那真的很可悲」。
不過也有網友說結婚的優點,其實是在危難急救時能簽署同意書,還有若不幸身故,另一半才有資格領理賠與遺產,「結婚的一個特點,因為分手一個人同意,離婚要兩個人同意」、「不結婚就代表對方永遠有機會屁股拍拍走人,真的不是沒用」、「用婚姻去束縛對方,本來就是個錯誤的認知」、「有意義的可多了,除了遺產保障以外,萬一離婚攸關孩子扶養權問題,也因為有結婚有保障」。(編輯: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