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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肇國表示,兒童的活動區域有建置的必要,但應在現有的國民運動中心中,納入專屬兒童的活動範圍,讓全年齡都可在同一場域中運動;不應該只是設置一個譁眾取寵的名稱,將兒童運動中心獨立提出,既限縮了市民運動的年齡與便利性外。而兩年執行零進度更是突顯市長政見「兒童運動中心」根本不可行,他主張刪除運動局該項1700萬預算,把錢用在其他的地方。
運動局表示,市府重視下一代及兒童運動權益,市府近期已於啟用完成的國民運動中心,劃設專屬兒童運動區域或採用改善既有兒童遊戲空間方式辦理,以建構出合適的環境,目前已於長春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開放營運使用;未來包括正興辦中的大里、潭子等場館,及規劃設計中的北屯、豐原、太平、清水等運動中心亦納入兒運元素,以打造完善的運動環境。
運動局說,市府持續積極尋覓公有建築閒置空間再利用,目前於沙鹿區勞工育樂中心4、5樓閒置空間設置兒童運動中心,另已於西區結合西大墩公園環保節能減碳館設置兒童運動中心,目前正辦理勞務採購作業;北屯區東峰市場2、3樓規劃兒童運動中心,將待明年預算通過後辦理作業。
對於流標一事,運動局指出,因近期疫情關係,導致物價波動、缺工缺料、勞動人力不足,造成工程2次流標,經運動局調整規劃內容後,已於12月7日工程上網公告招標,預計12月15日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