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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表示,該單位主要職掌電信管理法、廣電三法,涉及傳播、電信相關監理,並不含網路內容監理。至於《數位通訊傳播法》的法案內容與立法進度,目前徵詢外界意見中,NCC並無預設立場及期程。
另外,昨(12)日NCC也特別針對11日在臉書專頁發布網路不實言論在美國的訴訟相關內容提出解釋。NCC表示,作為通傳事業主管機關,對於各國匯流動態一向都有深入研究,貼文內容與國內目前所關注的任何議題均無關聯,也無暗示任何政策方向。
NCC說明,針對新媒體相關服務,目前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其中明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是「指經網際網路傳輸,由服務事業以自己名義提供經其編輯、篩選的視訊內容服務」,尚未包含以使用者分享內容及交流資訊、觀點或經驗為主的社群媒體平台服務,如youtube、facebook,目前外界對草案仍有不同看法,將持續吸收多元意見,滾動式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