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聽到社宅就來氣?政客的居住正義跟你不一樣

▲台北市大同區明倫社宅每月租金最高達4萬元,引起各界討論。(圖/NOWnews資料照)
▲台北市大同區明倫社宅每月租金最高達4萬元,引起各界討論。(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張志康/特稿

近來在國內政壇,有諸多關於社會住宅的討論與口角。昨(16)日總統蔡英文還特別在臉書發文,為行政院推動的打炒房政策護航:「只要願意參與的人比唱衰的人多,年輕朋友最在意的居住問題,一定可以持續改善,越來越好。」但實際上,執政者所謂的「居住正義」,和老百姓的「居住正義」似乎不是同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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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數據庫「Numbeo」今年8月公布了全球房價所得比,台灣以24.2的成績名列全球第9,換句話說,台灣人想要買一間自己的房子,得要24.2年不吃不喝才能如願。名列前茅的國家及地區,包括了第二名的香港(43.52)、第六名的菲律賓(29.92),以及第8名的中國大陸(28.4)。而如果將區間鎖定「天龍國」台北市,想買一間自己的房子,房價所得比更是高達31.59。

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用意在於讓民眾能夠用比較合理的價格,購用或長期租用住宅。簡單來說,在原本的設計裡,不管是台灣社會早期的「國民住宅(國宅)」,或是現在的「社會住宅」,其目的是解決民眾住房的「從無到有」。而一般市售的住宅,則是解決民眾住房的「從有到好」;理論上是不應該有相互排擠作用的。

但實務上,隨著都市的發展及都會區湧進愈來愈高的人口比例,放眼六都,哪裡房價不是失速飆升?這也導致了房價早就與實質的經濟成長率與薪資的成長幅度脫鉤,真正獲利的,只有建商以及手上擁有大量房地產的投資客。造成整個社會的財富往少數人身上集中,貧富差距越來越高。

政府此時推動「社會住宅」,由於價格不可能與市場脫鉤太遠,所以對於「住者有其屋」有任何幫助嗎?實際上,僧多粥少倒還其次,像這次明倫國宅搞出個天價租金,又談得上什麼「居住正義」?

其實,打房,是不可能打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14日在立法院脫口說「這次玩真的」時,大家也千萬不要當真,不是「以前都玩假的」,而是「每次都玩假的」。

理由很簡單,在台灣住宅自有率高達85%左右,雖然大多數人一生只有一間房,但眼看自己的房子從每坪十幾萬漲到幾十萬元,「帳面資產」節節上升,誰要打房保證跟誰拚命。因此,政客只好從社宅切入,營造「我很在乎」的這種印象。不管是以前執政的國民黨,抑或是現在執政的民進黨,沒有任何一個黨派膽敢真的「打房」。

但所謂的「居住正義」,又豈是政客們選前喊幾句「幾年蓋幾戶」口號就可以解決的?所謂「有土斯有財」,擁有房地產不是罪惡,真正的關鍵在於「炒作」。所謂的正義,絕不是要懲罰擁有房地產的人們,而是要針對不僅擁有、囤積,還利用低廉的資本利得稅負炒作房地產的投機者。

如果政治人物搞不清楚中間的關鍵點,僅試圖用蓋社會住宅這種手法來實現所謂的「居住正義」。只會讓買不起的人,永遠買不起房子,也永遠沒有真正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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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