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酒駕零容忍 高雄市酒駕致死事故減少近4成

▲高雄市貫徹酒駕零容忍,增派警力進行酒駕臨檢勤務,以達嚇阻之效,因酒駕致死事故減少近4成。(圖/高雄市交通局提供)
▲高雄市貫徹酒駕零容忍,增派警力進行酒駕臨檢勤務,以達嚇阻之效,因酒駕致死事故減少近4成。(圖/高雄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黃守作/高雄報導

高雄市自今(109)年1月迄今,增派警力進行酒駕臨檢勤務,以達嚇阻之效,致因酒駕致死事故,減少近4成,將持續執法,以貫徹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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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張淑娟表示,高雄市為貫徹酒駕零容忍,增派警力進行酒駕臨檢勤務,致因酒駕致死事故,減少近4成,目前因年關將近,各機關、企業尾牙或聚餐活動時,經常以小酌助興,呼籲民眾「小酌怡情不違法,酒後駕車危害大」,飲酒後切勿駕駛任何車輛,以免危害他人與自身安全。

張淑娟指出,為因應年終尾牙或聚餐活動頻繁,為降低酒後駕車造成的悲劇,高雄市道安會報已責由勞工局於11月即主動聯繫高雄市餐飲業者負責人及販賣酒類相關業者900餘處宣導酒後不開車及代駕服務,而警察局更已加強酒駕臨檢勤務,全力嚇阻酒後駕車行為。

張淑娟表示,該局與社會局、高雄市區監理所、高雄區監理所合作辦理酒駕宣導活動,發現長者們戴上「酒駕眼鏡」體驗時,紛紛表示「眼睛看到的跟實際不一樣」、「明明看起來很簡單卻還是撞到」,由此可見,酒駕者確實有可能過度自信,認為自己酒量好、還很清醒、不會超過取締標準等,但實際上已將自己置於險境,更嚴重影響所有用路人的安危,對無辜的用路人造成許多傷害。

張淑娟也說,市府對酒駕零容忍,汽車駕駛人(初犯)若經檢測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則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扣其駕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基於保護民眾的立場,將加強執法取締酒駕,籲請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平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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