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產業將免徵娛樂稅!藝獎條例草案黨團、部會有共識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今(22)日在立法院召開黨團協商。(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12.22)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今(22)日在立法院召開黨團協商。(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12.22)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今(22)日在立法院召開黨團協商,教文委員會與財政委員會針對藝文產業是否應免徵娛樂稅與營業稅進行討論,這也是中央政府對於我國藝文產業發展態度的重要表態,而依據今日的會議結論,未來《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針對藝文產業將免徵娛樂稅,並得減免營業稅,但由於娛樂稅屬於地方稅收,因此在地方少徵營業稅下,文化部將以補充財源方式補助地方政府,同時明文入法,預估每年總補助約為1.3億,並以蘇巧慧、吳思瑤、黃國書,與行政院原始版本、文化部整合條文進院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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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於會中表示,藝文產業課徵娛樂稅跟文化藝術事業需要獎助扶植的理由完全不同,如果免徵娛樂稅就代表我們把它視為奢侈、奢靡變成需要獎補助的產業,這個時代還要為文化藝術事業課徵娛樂稅相當不合理。

蘇巧慧進一步指出,娛樂稅佔大宗的其實是高爾夫、KTV等等,這些就佔了70%,從106年到現在其實佔比都只有15%,左右,佔全國總稅收就只有0.01%,那麼少的比重,換算的金額約為2.5億,拿來作為一個政府對文化事業產業的態度展現是很合理的事情,應該在這次修法的時候一併調整,「如果藉由這樣的改變能讓民眾感受到政府對於文化事業產業的態度」,是所有人都能受益,基於對稅制影響極小,而對國人的感受度上極大。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則說,自己也支持蘇巧慧委員的版本,我們少收了佔比非常少的娛樂稅,展現政府對於藝文產業的支持,4、50年前,很多藝文產業的發產都需要被課娛樂稅,但那是當時的背景,現在電影成為非常主要的藝文產業,而不是單純的娛樂,「影視產業跟娃娃機一樣要課娛樂稅,我想大家應該不太能接受了」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指出,娛樂稅屬於地方稅,那短少的部分中央機關要補嗎?「只要文化部承諾,本席意見不大。」黃國書認為,娛樂稅也比照營業稅,都要經過申請,都要報文化部申請之後才能進行減免,只要符合文化部認定的藝文事業,審核後,今年的娛樂稅少多少,那文化部就會給予補助。

李永得說明,文化部的立場是「經認可的文化藝術事業得免徵娛樂稅」,而營業稅則是要個案申請認可,簡單講,只要是文化部支持獎勵的文化機構就免徵娛樂稅,營業稅則是需要經過申請,其實目前營業稅只要經申請都是免稅的,但娛樂稅只有減半,從文化部的角度來說其實也是說不太通的。而娛樂稅減免後,「目前一年收到的約為1.3億,這部分未來文化部可以提供給地方政府沒有問題。」

最後,今日最後的協商結果免徵娛樂稅,並得減免營業稅,此外要補給地方的稅收也要入法,因此以蘇巧慧、吳思瑤、黃國書,與行政院原始版本、文化部整合條文進院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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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