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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當下二話不說答應,也沒有收錢,那群年輕人就走了。後來同事問起,原PO解釋因為對方是路上撿到做愛心的,就沒有收錢。但同事不以為然,直言「每個人都這樣老闆不就要倒了」,認為做愛心可以便宜500但還是應該要收1000元。原PO反擊多燒這隻也不會耗多少油,同事就生氣回說「你是白癡嗎」?
原PO直言當下理智線差點斷掉,同事可能也察覺氣氛不對,口氣放軟。原PO最後說「錢我付可以了吧?」並強調自己不希望「因為經濟能力限制了愛心,對不起老闆但我寧可對得起良心」。
不過原PO的做法引發不同看法,許多不認同的網友紛紛留言回覆說,「你可以自己出錢做愛心,而不是自以為的拿公司成本做愛心」、「你的善意很好,但不要慷他人之慨」、「公司的規定是怎樣就是怎樣,至少也先請示老闆,而不是擅自作主就不用錢」、「這不是愛心不愛心的問題耶,是職場倫理的問題」、「不可以公器私用,這在職場上是大忌」、「要是改天一個虐待動物的跟你說是撿到的,然後也說是好心送過來?要是其他有心人士都拿來這裡火化,你怎麼辦」。
但也有很多網友力挺原PO,「謝謝有你這樣的人存在,世界才更美好」、「社會有你很溫暖」、「好人好事有好報,願版主一生平安」、「感謝你的善良」、「同事說得也沒錯,但你更多了愛心和同理心」、「人在做天在看,我認同你」。
隨後原PO補充解釋,坦言自己一開始不知道這種撿到路殺,並非自己寵物而是送上來做愛心的也要收費。但強調就算本來就知道要收費,「也會自己付」,畢竟熱心民眾「肯花時間精神為了一隻貓奔波上山,我出一點有何不可」。(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