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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驚慌地說「發現當下馬上報警,因我們很擔心遭偷拍,警察來時有將記憶卡拔出來讀取,裡面是上一個房客的影像,目前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已經找到新的租屋處了」,嚇得直嚷「想像一下只有黑色的頭,基本上很難發現,對方還把線噴成白色,大家租屋真的要小心啊!」
此外,原PO也有去做筆錄,並稱「警察問我們是否要提告,因我身邊沒有法律的朋友,想問一下大家,我該怎麼做?目前提告的名義是妨礙祕密,畢竟影像裡沒有我,我是7月底搬進來的,影像的畫面到7月初」,警方則表示較有可能的是上個房客的男性友人或是房東,後續會聯絡前房客,問他要不要提告。
原PO談起這段租屋過程,從一開始接洽都是「房東的助理」帶她去看房子,有一次停水聯絡不到人,最近一次停電也聯絡不到人,所以在發生停電過後,要向對方求償,那時才知道其實他們是物業管理公司,也因為房子一直有狀況想要搬走,「這次的事情,也是沒人出來管,我到警察局後,警察看我的合約,才發現房東根本沒寫身分證字號,所以什麼資料都查不到」。(編輯:賴詠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