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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莊人祥今日表示,目前一般口罩歸經濟部管理,由標準檢驗局執行標示、品質與流向查核,按照國家標準CNS15290規定限制22種偶氮色料,標檢局會去做相關抽檢、啟動購樣的計畫,涵蓋範圍包含實體店面、網路平台,若查出含有害物質,依消費者保護法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至於醫用口罩部分,食藥署也說明目前醫用口罩查驗登記,並未針對顏色有特別管制,但近期口罩業者為增加產品多樣化,確實有很多花樣,未來查廠會要求提供採購原料供應商資料,若有不符規定,除將要求銷毀,也可依照藥事法處3萬至200萬罰鍰。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