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獄中再次被捕!首次被控涉「顛覆國家政權罪」

▲黃之鋒日前因2019年反送中期間,包圍警署一案被判刑13個月,正在石壁監獄服刑,今(7)日被港警首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黃之鋒日前因2019年反送中期間,包圍警署一案被判刑13個月,正在石壁監獄服刑,今(7)日被港警首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林孝萱/綜合報導

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6)日以《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大動作逮捕參與、組織去年民主派立法會初選的53名民主派人士。今(7)日香港警方再前往石壁監獄、荔枝角收押所拘捕黃之鋒與譚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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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昨日調動千名警力,前後逮捕53人,於72個處所進行搜捕、凍結160萬港元。香港媒體報導,昨日被拘捕的53名人士大部分已經先後獲得保釋,但香港媒體引述消息指,目前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被關押在收居所的譚得志,因為也參與民主派初選,港警將進行逮捕。

▲(圖/翻攝自臉書)
▲親友更新臉書指,黃之鋒被轉往荔枝角錄取口供,現時已返回石壁監獄。(圖/翻攝自臉書)
黃之鋒12月2日,因2019年6月參與包圍香港灣仔警察總署一案,涉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刑13個月,於石壁監獄服刑。黃之鋒的親友證實近日收到通知,指其違反《港區國安法》,將被轉至荔枝角收押所錄取口供,這是黃之鋒首次被指控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在錄完口供後,黃之鋒又被轉回石壁監獄。

▲(圖/翻攝自臉書)
▲譚得志所屬的「人民力量」在臉書貼出其動態。(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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