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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檢察署統計去(109)年新收案件前10罪名,發現最多的案件是詐欺罪(10854件),擠下多年來蟬聯第一名的公共危險罪(10634件),第三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7003件),第四名為傷害罪(6494件),第五名為竊盜罪(4663件),第六名為妨害名譽及信用罪(1904件),第七名為妨害自由罪(1827件),第八名為侵占罪(1647件),第九名為偽造文書印文罪(959件),第十名為毀棄損壞罪(841件)。
統計數字中台中地檢署105年度新收的詐欺罪案僅6139件,之後年年高升,106年為7934件,107年為8707件,108年為9102件,109年首度破萬件,高達10854件。
資深警官表示詐騙集團暴利驚人,透過媒體報導警方查獲詐騙集團時,不法獲利動輒上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破動人心,想快速致富的年輕人很容易就被犯罪集吸收,集團分工細膩並提供職前訓練,從基層車手、話務手幹起,若被檢警逮獲,除了金主與主要幹部刑度重之外,基層成員刑度不高且定罪率低,以致容易重操舊業,資深成員經驗已足羽翼已豐,還可能自己招兵買馬另起爐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