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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這項政策是因為在澳洲的印刷媒體業的廣告收入從2005年起就大幅減少,估計數位廣告的經費有80%以上都流向了谷歌與臉書。針對臉書的反擊,澳洲通訊部長佛萊契爾(Paul Fletcher)說,「臉書必須好好思考自己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只是讓外界對臉書的印象還有聲譽大打折扣。」澳洲財政部長佛萊登柏格(Josh Frydenberg)則在推特上表示,他稍早已與臉書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討論過,雙方正在商討未來付費的共識,並說「接下來還會繼續對談。」,但強調「我所知道的是,使用媒體業的內容就應該付費。」
而同樣受到影響的搜尋引擎巨擘谷歌則採取不同做法,雖然先前揚言,若立法通過將把搜尋引擎撤離澳洲,但澳洲媒體大亨梅鐸旗下的新聞集團稍早表示,已經與谷歌達成為期三年的協議,谷歌將付費給包括華爾街日報在內的旗下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