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離3分鐘遭罰10萬 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遏止疫情擴散

▲桃園分署人員現場與陳姓女子溝通不動產查封事宜。(圖/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人員現場與陳姓女子溝通不動產查封事宜。(圖/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23)日執行「防疫案件罰鍰專案」,兵分4路前往平鎮、桃園、龜山及中壢,共查封3筆土地、3筆建物,其中家住平鎮的許姓男子因在居家檢疫期間,擅離處所至社區頂樓3分鐘,就遭罰10萬元,執行人員到場查封房子時,因其現在大陸,經社區管理員通知,允諾2周內繳清罰款。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桃園分署指出,家住平鎮區的許姓男子在居家檢疫期間搭電梯至社區頂樓,僅離開居檢處所3分鐘的時間,遭罰新台幣10萬元,因逾期未繳被移送執行,今執行人員前往查封時,許男不在場,社區管理員表示許男現在人在大陸,將房子出租,經管理員傳訊通知房子要被查封,許男隨即致電執行人員表示已請台灣的親友於2週內繳清欠款。

▲社區管理員與許姓義務人用line聯絡對話,通知他房產將遭到查封。(圖/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社區管理員與許姓義務人用line聯絡對話,通知他房產將遭到查封。(圖/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另外一名住在桃園區的陳姓女子因擅離居家檢疫處所6小時,遭罰30萬元,但該女質疑處罰對象有誤拒繳罰款,執行人員告知若認為處分有違法或不當,可依行政救濟途徑救濟,在溝通後,陳女同意讓桃園分署執行查封。

另住在龜山區的一對夫妻,先生在居檢期間2度外出到公園散步,妻子也同樣在居檢期間擅離住所,分別遭罰15萬元及10萬元,由於執行時2人均不在場,執行人員當場在大門貼上查封公告。而在中壢區經營小吃店的游姓男子,因未繳交違反居檢規定罰款,執行人員前往小吃店執行,經與店內員工溝通後,當場繳納1萬元,其餘的9萬元則申請分期繳納。

桃園分署再次提醒民眾,為保障全民健康安全,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依法應居家檢疫者,檢疫期間不得擅離居檢處所,如因而違規,遭處罰鍰,桃園分署必將強力執行,以遏止疫情擴散。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