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鬆入境管制 外交部:觀光、社會訪問外應申請特別許可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3月1日零時起,恢復非本國籍人士有條件入境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資料照/記者陳致宇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3月1日零時起,恢復非本國籍人士有條件入境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資料照/記者陳致宇攝)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4)日宣布,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3月1日零時起,恢復非本國籍人士有條件入境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外交部表示,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入境應申請特別許可。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外交部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去(2020)年實施的秋冬防疫專案(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將持續執行,惟調整入境規範,外交部因此配合自今(2021)年3月1日起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因其他事由欲來台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就學及研習中文則依照教育部規定辦理,目前僅開放學位生及先修華語的外交部台灣獎學金受獎生。

外交部強調,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搭機入境(或經我國機場轉機)旅客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天內的新冠肺炎(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預先以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 https://hdhq.mohw.gov.tw/ )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入境檢疫14天的居所符合相關規定(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以上規範將視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公告。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