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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認為,憲法規定了國家、政府與人民的交互關係,當憲法、憲政體制,不能回應民意或違反人民意志時,人民應該要有主動積極的空間。但在幾次的修憲中,人民卻始終是一個被動的回應者,修憲的高門檻不僅讓人民成為旁觀者,中小型政黨也跟著成為旁觀者,只因目前的規定,使得小型政黨根本沒有能力將提案送出院會。
張其祿表示,目前修憲案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以現況為例,若要修憲提案,需要85席立委出席且64名出席立委同意,還需要965萬人投票同意複決才能通過。「如此高的門檻,只要立院兩大黨其中一方不合作,修憲提案就直接破局!」即使通過提案,如何聚集965萬人的同意票,又是另一個艱難的挑戰。修憲對於多數政黨都如此困難,更別說人數過少的小黨,以及連提案都無法的公民與公民團體。
張其祿進一步指出,舉凡內閣制、聯立制等議題,在這一次的修憲,也有很多長期關切憲改的民間團體都提出來,表示應該要在這次修憲委員會中一併處理。尤其像是聯立制的選制,它可以解決「票票不等值」的問題,讓小黨可以取得更符合其得票比例的國會席次,有助於政治多元發聲。
民眾黨團表示,這次因各黨在18歲公民權、廢考監等案終成共識,立法院再次組成修憲委員會,應該趁此機會,調整憲法的體質,下降修憲的提案門檻與複決門檻,增加公民提案的機會,讓憲法更能讓人民參與。
民眾黨提出,憲法修改應改為立法委員1/4提議,2/3出席,及出席委員2/3之決議,或得經2%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連署,就能提出憲法修正案。修憲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有效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且有效同意票過有效票2/3複決,即通過。依照本黨修正提案,只要76名立委出席且51名出席立委同意,約965萬票複決有效票中,超過644萬票同意,即能通過修憲案。必須要降低修憲提案門檻,才能讓多元的意見與公民想像能進入修憲討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