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華強父子申請在台居留遭駁 邱太三:不評論個案

▲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日前申請來台依親居留,經會商相關單位依法規定進行審查後,決定不予許可居留。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26)日對此表示,不評論個案,尊重主管機關邀集各相關機關聯審所作決定。(資料照/記者林柏年攝)
▲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日前申請來台依親居留,經會商相關單位依法規定進行審查後,決定不予許可居留。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26)日對此表示,不評論個案,尊重主管機關邀集各相關機關聯審所作決定。(資料照/記者林柏年攝)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6日電)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日前申請來台依親居留,經會商相關單位依法規定進行審查後,決定不予許可居留。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26)日對此表示,不評論個案,尊重主管機關邀集各相關機關聯審所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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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議,邀請行政院長蘇貞昌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有關COVID-19篩檢、疫苗整備及百億養豬產業基金相關事項的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面對媒體詢問,陸委會能否說明向華強父子申請在台居留遭駁一案,邱太三在立法院議場受訪指出,「目前好像是以國安的理由被駁回」。

邱太三表示,基本上,陸委會向來都不會對個案作評論,尊重主管機關邀集各相關機關聯審所作決定。

被問到各相關機關聯審此案過程,陸委會有無給予相關建議,邱太三說,都有將相關資訊提供給聯審委員會委員參考,包括各機關收到的資訊和媒體相關報導。

對於媒體追問,如果向華強後續再提申請,陸委會是否給予協助,邱太三回應,原則上還是會由聯審機關來作相關處理,聯審機關會就相關法律規定提供意見。

內政部移民署昨天發布新聞訊息指出,有關向華強父子日前申請在台居留案,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認為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的不予許可情形,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編輯:潘羿菁)1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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