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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考量未成年者、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失能者、重大傷病者等具共同照顧需求,彈性准予非隔離者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1人1室限制;但基於風險管理考量,照顧者以1名為限,並須為固定人員,且應比照隔離者,開立隔離通知書,同時進行隔離、設定電子圍籬系統、期滿自主健康管理及遵守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民眾於隔離期間若有醫療照護需求,應先主動與衛生局聯繫,禁止自行前往就醫,衛生局同意居家隔離者外出就醫後,須先行聯繫醫療院所,醫療院所於接獲衛生局通知時,應事先了解居家隔離者之病況、主訴、TOCC及是否進行SARS-CoV-2採檢等,預先妥為規劃就診動線、分流措施、安排就診時間及相關醫療照護人員等感染管制措施,並請衛生局依約定時間及地點安排或指定病人交通接送,以準時到達醫療院所。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