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團要求撤「波特船」海釣禁令?侯友宜:安全永遠擺第一

▲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今日高舉「無恥新北市,硬凹無上限」、「水域解嚴」、「還我釣權」的布條,勤往新北市政府前抗議。(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3.08)
▲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今日高舉「無恥新北市,硬凹無上限」、「水域解嚴」、「還我釣權」的布條,勤往新北市政府前抗議。(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3.08)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考慮到釣客的安全,去年11月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禁止民眾搭乘俗稱「波特船」的浮具出海釣魚,釣魚團體要求撤銷公告未果,今(8)日前往新北市政府前抗議;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受訪時則強調,「安全永遠是擺在心中的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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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釣客及漁民作業的安全,新北市政府去年11月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禁止民眾搭乘俗稱「波特船」的浮具出海釣魚。(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3.08)
▲基於釣客及漁民作業的安全,新北市政府去年11月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禁止民眾搭乘俗稱「波特船」的浮具出海釣魚。(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3.08)
 

侯友宜指出,很多民眾乘坐保麗龍的波特船出海,影響到漁民的作業安全,也影響到自身的安全,為了保障所有釣客及漁民作業的安全,必須要做好保護措施;新北市在安全及垂釣休閒的過程中,會取得一個平衡點,「安全永遠是我們擺在心中的第一位」,不安全的波特船,影響到漁民的作業安全及自身安全,必須要採取部分的限縮,也希望大家能夠理解。

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等相關的團體,今日高舉「無恥新北市,硬凹無上限」、「水域解嚴」、「還我釣權」的布條抗議;同時提出5點的訴求,包括(一)立即公告撤銷新北府觀字第1092091520號行政命令(禁止搭乘浮具出海釣魚)及北府觀字1000262300號行政命令(民國100年朱立倫公告釣魚為水域遊憩活動)。(二)要求觀光旅遊局局長道歉下台,並嚴懲失職人員。

(三)拆掉目前立在漁港附近違法且無法源依據設立的違規告示牌,避免造成民眾恐慌。(四)立即落實漁港法18條,依法行政,開放新北市轄區全部第二類漁港,並且指定禁區,並且於釣權團體協商及會勘,依法開放禁區以外的垂釣區域。(五)因新北市政府違法濫權,開罰釣客,應立刻歸還被開罰的釣客全部罰金及利息,還給民眾公道。

▲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等多個團體,要求新北市政府撤銷禁止民眾搭乘俗稱「波特船」浮具出海釣魚的公告。(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3.08)
▲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等多個團體,要求新北市政府撤銷禁止民眾搭乘俗稱「波特船」浮具出海釣魚的公告。(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3.08)
 

新北市觀光旅遊局長張其強重申,台新北市政府對於任何活動,「安全」永遠都是擺在第一位,是無可取代,是必須受到嚴格保障的,法律的問題,應由法律來解決;此外,保障人民生命免於遭受威脅,預防人民意外死亡,從生命權保障的角度出發,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張其強說,新北市政府要求釣客朋友,穿防滑鞋、穿救生衣、不要搭乘沒有安全檢驗的浮具,危險出海釣魚,正是基於「保障民眾生命安全」,這不只是單一縣市,也不只是某些民眾的問題;樂於看到中央已經透過跨部會,正在討論因應方案,但在方案未定之前,為了民眾的安全、讓第一線同仁「執法有據,依法執行」,會繼續執行現行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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