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詹為元/顏若芳的自請處分說明了些什麼?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近日爆出同居疑雲,昨(15)日她透過臉書道歉並自請處份。(圖/記者鄭宏斌攝)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近日爆出同居疑雲,昨(15)日她透過臉書道歉並自請處份。(圖/記者鄭宏斌攝)

文/詹為元

詹為元/國民黨青年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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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委員王定宇與民進黨前發言人顏若芳的分租風波,在過去一個禮拜一直是民眾茶餘飯後的話題。老實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感情的事情本來就很複雜,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好說三道四。所以,我要先完全接受王定宇委員的解釋,畢竟周刊也沒有拍到什麼一擊斃命的照片,頂多就同進同出,女生幫男生買買早餐,他們兩人都是為台灣打拚的政治人物,這有什麼好非議的(咦!!)

其實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元與開放,房東與房客不同性別共處在一個屋簷下,即便是孤男寡女也勉勉強強可以接受。就算廁所只有一間而且每次使用都要穿過主臥,但在這寸土寸金的台北市,能用8000元的租金就找到精華地段的房間,實屬不易。這裡我必須苛責一下王定宇委員,這樣條件的房間,雖然只是雅房,但外加房東送早餐,我認為CP值非常高了,王委員竟然還嫌貴,那真應該去住不用付費的立委會館就好。而且既然怕花錢,為什麼不一開始就住會館?

整件事情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顏若芳的自請處分,因為顏若芳這位房東不但以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租給了王委員。而且王定宇委員說不租就不租,有沒有被扣那一到兩個月的押金也不知道,顏若芳頓失租金收入,還要去找新的房客,這些損失不說。昨天還自請處分,辭掉發言人的工作,又失去一份收入。老實說,我不懂,單純的房東與房客租賃關係,講清楚就好了,合約拿出來就好了,為什麼搞得好像做錯事情一樣,還要自請處分?沒做錯事情,哪來的處分?民進黨應該還顏若芳一個公道,應該要駁回這份申請。

身為一個政治工作者,最後我還是要幫顏若芳說說話。有時候身為大機器中的一個小螺絲釘,很容易就被忽略甚至丟棄。面對整個機器的權力結構,有時候很難螳臂擋車,甚至依附這結構還更輕鬆點,進去機器的運轉往上爬更快些。不過,一旦機器出狀況了,就必須找出問題修整,而修理過程中被丟棄的小螺絲釘,就成為被犧牲的對象。若按照王定宇委員所定調的房東與房客關係,那我不認為誰該道歉跟自請處分,這自請處分恰恰說明這關係一定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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