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爭議判決吹Randle走步 當值裁判給出自己的見解

▲尼克大前鋒Julius Randle在被Kyrie Irving點掉球。(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尼克大前鋒Julius Randle在被Kyrie Irving點掉球。(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記者黃建霖/綜合報導

在今(16)日布魯克林籃網對紐約尼克的比賽,出現了判決爭議,在比賽最後時刻,尼克大前鋒Julius Randle在被Kyrie Irving點到球後,再次運球準備進行三分出手,但被吹了走步,導致球隊最終輸球,賽後此判決也引起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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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役剩下約5秒時,尼克落後了3分,Randle拿球後跳起準備進行三分投射,但Irving眼明手快,在他出手前就點了球一下,不過球仍在前者手中,他持球切入時被裁判吹了走步違例,時間剩下3.2秒,籃網掌握球權,隨後James Harden被犯規、兩罰得手,確保勝利。

Randle在判決之後相當生氣,並且對裁判進行咆哮,在回休息室的路上還踹了一腳椅子,對此他賽後受訪時不願多談,並表示不會對此判決發表評論,「我感到很沮喪。差不多感覺是這樣。我們明天(對76人隊)還有一場比賽。所以,我就只專注於明天的賽事。」

雖然木已成舟,不過一些球迷可不買帳,其中包括了拓荒者球星Damian Lillard,他在社群網站上寫道,「Irving封蓋了這一球,那為什麼Scott foster(裁判)響哨、並把球權判給籃網呢?」

根據NBA規則手冊,持球者在停球後,因為以下原因失去對球的控制時,得以進行第2次運球,包括:該球員出手投籃並碰到籃板或籃筐;其次是對手觸球;最後是該名球員傳球碰到籃板或籃筐,或被其他球員觸碰到。

在接受《美聯社》記者Bryan Mahoney採訪時,Foster作出了以下解釋,「防守者碰到了球,但球事實上沒有被碰掉或從持球者手中掉落。因此持球者落地後,他不能運球,也不能故意扔掉球後首先觸球。」

當Mahoney進一步詢問更明確的答案,Foster明確表示,「Randle在落地前球被對手碰到了,所以當他落地後,他可以投籃、可以傳球,但不能故意扔掉球後首先觸球,也不能運球。」

Foster的說法認為,Randle投籃時,裁判確認Irving有碰球,但實際上並沒有使持球者失去對球的控制。在這種情況下,允許Randle再次進行運球的規則將不適用。

而這樣的說法是否成立,明天的裁判報告應該會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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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