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立光9年官司和解 先進光董座高維亞關門痛哭

▲先進光董座高維亞表示,公司終於在3月份與大立光達成和解。(圖/財訊提供)
▲先進光董座高維亞表示,公司終於在3月份與大立光達成和解。(圖/財訊提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最新一期《財訊》雙週刊報導,大立光與先進光纏訟9年的營業祕密侵害案件,終於在今年3月以和解圓滿落幕,先進光股價連日狂飆。然而,這一切看在先進光董座高維亞眼裡,卻是百感交集。高維亞接受專訪時,娓娓道來這一路以來的心路歷程。以下是高維亞的第一手告白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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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五日,大立光與先進光發布重訊說和解那天,我回到公司時每個人都來跟我恭喜,大家都很開心。但我進辦公室把門關起來,坐在位子上真的哭出來了,因為我覺得九年的壓力太大了。我哭了很久,這是人脆弱的一面,我只是不想讓別人看到。但是我怎麼可能不脆弱呢?我覺得終於結束這場夢魘了,我真的哭到如釋重負,哭一哭又覺得想笑,但笑不出來,因為沒有值得笑的地方,只是真的很開心,這一切終於都結束了。

大約在農曆年後,我們兩家公司和談時,我才跟林恩平(大立光執行長)第一次見到面。想到以前兩家公司這麼針鋒相對,其實我心裡很緊張;沒想到,林恩平一見到我就笑著用台語說:「這條事情卡早見面,今天就不用搞成這樣了。」

和解之後,這一切總算是落幕了,我再也不用去法院。你知道去法院是一件很累人的事,那種內心的累,比肉體的累還恐怖,我都覺得每次出庭,細胞都要死掉兩萬隻以上,因為真的非常緊張。我們在刑事案件被判無罪,因為沒有任何一個證據顯示,先進光讓大立光的離職員工挾帶任何機密文件,這些判決書都有寫。當時這些從大立光離職的工程師,離職下載的文件是他們在大立光工作時寫的程式,當初他們只是很單純地想:「這是我寫的,為什麼我不能帶走?」

但是在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又不一樣,先進光反而被重罰十五億元。現在歐美國家也都是這樣認同,公司就算無過失責任,還是要負起連帶賠償,而且會重罰。所以我覺得台灣將來在營業祕密還有一段路要走,因為很多案件都顯示,台灣企業在營業祕密的防禦與見解都太薄弱了。

我可以理解,像大立光這麼大的公司,大家都想挖角、偷營業祕密時,如果不祭出這麼強硬的手段,可能不足以恫嚇。其實,我不是光學產業的人,是我岳父找我父親一起投資,只是事情發生後很多股東都跑了。我也曾經想過要放棄,但是責任心與不甘心還是支撐我下去解決問題。當時我真的睡不著覺,現在終於可以睡得著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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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