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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擔心兩人私密照再被流出,因此要求丁允恭刪除,監委認為丁允恭的行為造成女記者感受冒犯的情境,此舉構成性騷擾。
監院認為丁允恭在局長辦公室與宿舍性交、騷擾女方,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有辱官箴,判決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監院認為丁允恭在局長辦公室與宿舍性交、騷擾女方,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有辱官箴,判決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