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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上週五確實收到多家公會的聯合檢舉函,指出家樂福要求供應商應配合開幕,提交附加費用﹔公平會指出,附加費用可以談,但內容不能不合理或超出比例,不能利用自己的優勢市場力量收取超出比例的附加費用。
公平會表示,收到檢舉後,已經啟動調查,也將請當事人說明,若真的有構成違法行為,最高可罰2500萬元。
家樂福聲明指出,原頂好超市改裝不只是更換招牌,還有更改門市系統、斜坡、自動門、升降梯、服務中心、冷凍、冷藏、一般貨架、顧客休息區、空調設備、洗手間等,現階段已依不同需求,分別投入500萬到1200萬的改裝成本。
家樂福表示,收購頂好前就已與各供應商協商2020年度契約,也陸續簽訂完成,扣款的契約義務與併購後的市場力量無關,也沒有以市場力量要求各供應商簽約,所有扣款要基於目前有效合約條款執行。
家樂福說,按公平會計算,收購頂好後的市占率對通路市場及供應商影響相當有限,目前與各供應商進行2021年度合約協商與簽署,若廠商對目前合約有任何異議,可直接與相關人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