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土伯網紅被剝2層皮?財長:租稅協定待與拜登政府溝通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台美租稅協定已向美方反映,待與拜登政府溝通。(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台美租稅協定已向美方反映,待與拜登政府溝通。(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

今(29)日立法委員賴士葆質詢財政部長蘇建榮時表示,日前Google發函予Youtube創作者要針對所得課稅,對此,台灣創作者可能會因此產生雙重課稅問題,要求財政部應積極簽署台美租稅協定。蘇建榮表示,將在適當時間反映台美租稅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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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影音平台Youtube母公司Google日前發函要求Youtube創作者於今年5月31日前主動申報稅務資訊,有申報就只對「美國來源所得」課稅30%,否則將針對網紅「全球總收益」扣繳24%懲罰性稅負。此舉被視為是網紅版本的「肥咖條款」。

對此,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今日在財政委員會就Youtube所得課稅一事提出質詢,蘇建榮表示,自2020年開始,台灣與美國就有台美經濟合作對話架構,財政部在適當時間向美方反映簽訂租稅協定,由於拜登新政府剛就任,後續仍待雙方持續溝通。

蘇建榮特別強調,Google是針對創作者的「美國來源所得」課稅,台灣來源所得還是由我國課徵。

財政部表示,Youtube創作者平台的收入應申報為「其他收入」,併入綜所稅課稅。若單一年度美國來源所得與境外來源所得若超過100萬元,必須申報海外收入。財政部強調,創作者在美國已繳稅負的該筆所得可持完稅憑證回台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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