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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該集團利用承租商辦大樓警衛森嚴、員警蒐證不易之特性,於台中市設立多處機房,分為廣告、客服、推廣等部門,其中成員多為8年級生「機手」,負責於LINE或IG社群軟體內以美女的假帳號頭像,大量貼文輕鬆賺錢及假獲利存款、入帳圖之廣告行銷手段,營造一夜致富的假象,吸引無知民眾加入網路平台註冊線上娛樂城會員,進行下注、投資博弈遊戲,並利用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轉移至人頭(或空殼公司)帳戶內,再以網路IP跳板轉出,顯然第三方支付成了洗錢詐騙的最佳管道。
另初期假博奕犯罪集團少量出金給被害人,博取信任,後期則斷絕聯繫,此時被害人才驚覺受騙。警方分析犯罪集團金流、群組內對話紀錄,經清查被害人,估算被騙金額高達上千萬元,主嫌用於詐騙之手機81支、電腦主機34台、電腦螢幕53台、分享器5台、監視器12組、遙控器6支及帳戶存簿等相關證物,及住處藏放之現金330餘萬元等,警方全數予以查扣,以避免再有其他無辜百姓遭詐。 全案將陳姓等32人依賭博、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起訴。